
汇金股份: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
作者:jc68 2024-03-16 07:30 浏览:716
汇金股份(300368)3月15日晚间公告,3月14日,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。河北证监局拟决定:一、对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事项,对公司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以150万元罚款;二、对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的行为,对公司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以50万元罚款。综合上述两项,对公司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以200万元罚款。河北证监局已陆续向时任董事长杨振宪、时任董事、总经理郭俊凯、时任董事会秘书刘俊超送达相应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。【温馨提示】本文内容和图片为作者所有,本站只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如有涉嫌抄袭/侵权/违规内容请联系我们删除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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